关于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03 00:00
来源:
各党支部:
根据牡一院党发【2017】1号文件《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和《市一院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推进计划》要求,3月6日-3月7日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阶段,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各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相关要求:
1、支部班子率先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重点对本党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团结、务实、担当和围绕中心工作在凝聚力、战斗力等方面上的作用发挥上及能力提升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克服自我批评遮遮掩掩,存在过关和一般性完成任务的思想,对他人的批评要处以公心,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积极弘扬正能量,切实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受触动、行动受鼓舞,党的观念有增强、党性修养有提高。
2、支委会召开完毕,要撰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报告,以备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3、班子成员要参加分管党支部的支委会,并进行点评。
4、请各党支部于3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把召开支委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党办。
5、请各支部将会议记录复印件、照片于3月8日(下周三)下班前报党办存档。
中共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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