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8-23 00:00
来源:
各科室:
现将市卫计委机关党委转发的《关于转发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率先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倡导宣传殡葬改革、带头履行殡葬工作相关职责。自觉遵守10个严禁,以实际行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
附件:《关于转发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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