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5 00:00
来源:
各科室:
根据市委书记张雨浦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美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下发的《实地考察操作手册》等文件精神,我市将通过3年(2015-2017)建设,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今年8月份国家精神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将来我市进行实地考察,我院是被考察的单位之一,是参加“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单位之一,全院干部职工、医护人员是责任人。
在今年8月份国家文明办来我市考察之前, 6月中旬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将组织人员来我院进行明察暗访,对于暗访中发现的不达标问题,将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面向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现将迎接《市一院参加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及任务分解表》下发给你们,请全院干部职工、医护人员按照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几点说明:
1、负责开展本项工作的责任人为各科室负责人;
2、要求各科室负责人以科室为单位组织本科室人员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国梦、志愿精神、全国文明城市的概念”,做到每人应知应会。
3、凡是被牡市精神文明办暗访中查实的并被媒体通报给医院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院党委将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市一院参加牡丹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精神、全国文明城市概念
中共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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