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举办全市精神卫生巡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4 00:00
来源:
各县(市)卫计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6号)及黑龙江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巡讲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函[2016]115号)要求,结合我省“健康龙江行动”精神,我市将举办全市精神卫生巡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16年7月6日,12:30开始签到,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二、培训地点
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七楼第一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主题
精神卫生巡讲
四、培训目标
全面提高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性疾病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护人员自身心理问题的疏导,维护心理健康。
五、培训内容
(一)综合医院精神科的地位与作用
(二)综合医院抑郁焦虑的识别与诊疗
(三)医疗工作者高压力下如何保持良好心态
六、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综合医院主管院长和精神科(或拟成立精神科)医生及神经内科主任及骨干医师参加。
七、其他
(一)各级综合医院充分认识精神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单位必须保证参加培训人员数量(三级医院4-5人;二级医院3-4人),并于7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电子信箱mdjs_diyiyiyuan@163.com。
(三)市一院作为巡讲项目的配合单位,请做好培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要及时将各单位会议回执上报情况反馈至市卫计委医政科。
(四)此次培训免培训费,其他费用自理。
联系人:宋丽君
联系电话:18645761020,0453-6526231-81042。
附件:1、精神卫生巡讲培训班回执
2、精神卫生巡讲培训日程安排
牡丹江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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