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02 00:00
来源:
各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件精神,保证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顺利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基地工作实际情况,先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采取基地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综合评定内容。专家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满分100分。自我介绍每人不超过3分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90%+面试成绩×1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二、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8月8日 8:30--10:30
面试时间:2016年8月8日 13:30--16:30
三、考试地点
笔试地点: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教学楼二楼阶梯二教室
面试地点: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门诊七楼第一学术报告厅
四、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于每科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考生进场只准携带黑、蓝黑碳素笔、钢笔,严禁将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功能电子记事本等以及其他书籍、笔记、纸张带入座位。
3、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待监考人员清点、检查试(答)卷无误后依次退场,中途不得离场。
4、考生在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抄袭、夹带或互打暗号、手势;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喧哗。
5、考生接到试卷或答题纸(卡)后应首先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考试开始铃响后方可答题。
6、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的,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按规定填涂信息点、在草稿纸上答题或不按要求答题的,答卷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生在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必须服从管理,遵守本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黑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10、参加面试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不得私自串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
五、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6年8月5日
地点: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七楼 规培办
六、人员招录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招录。如出现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全科、儿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优先招录;若都为报考紧缺专业人员,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录。
七、结果公示
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招考结果报省规培办。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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