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急救电话:
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13 00:00
来源:
各科室:
按照市政府“提速、提质、提效”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整顿医院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规违纪、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在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基础上,定于2019年4月起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医务人员院内推销医疗用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深入落实院党委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时间
2019年4月—2019年10月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多 军
副组长:许宝霞、刘书明、周春健、李英兰、周悦昌
成 员:许 多、王 丽、胡宝芹、张海东、张 斌、张 玲、李丽娟、杨 峰、李春华、乔兆森、张 静、历彦颖、柳 琨、物价核算办
负责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下设办公室在行风办。
四、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医院在全力配合市医保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加大对骗取套取医保资金问题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要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二)严肃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未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雇佣“医托”行骗的人员。
(三)坚决清理医务人员院内推销医疗用品行为
全面梳理本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并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院内所有收费行为都要提供详细、清晰的缴费单据。要全面排查并坚决清理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重点加强对在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报一起,绝不姑息。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完善医院医疗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要明确监管职责,所有委托外包服务都应当有流程、合规定、明权责,严禁逃避责任、从中谋利。要加强院内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进修实习工作应在医院分管负责同志的领导下,按照计划统一安排,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院相应机关职能科室要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从严处置。
(五)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
对照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严格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谋取不正当利益、指定患者到药店购药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可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严格落实卫生健康领域便民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近期17种抗癌药降价进入医保后,在采购、开处方过程中是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患者权益。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和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业作风要求的案例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
(六)严实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
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指派专职人员负责行风工作。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要探索完善 “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重点专科评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体现。
五、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初至2019年6月末)。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各科室要对照工作任务,不断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严明行风建设要求,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整改并持续改进。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营造集中整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9年7月初至2019年9月末)。对集中整治阶段进行“回头看”。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限期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确保每个具体问题整改到位。要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10月)。医院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行动开展成果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设立行风投诉举报热线(18714536120),并不断丰富投诉举报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行风办要对上级交办的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所分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进行实时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四)及时汇总,强化信息报送。每月13日、28日前向市卫健委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如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2019年4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总结,今后每2个月报送一次。
(五)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行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和工作亮点。同时要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修养和道德素养。
(六)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医院章程试点,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牡丹江”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弥补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中共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相关新闻